5月26日,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“廉洁民权”发布的消息显示,民权县法院29岁的肖遥涉嫌严重违法,目前正接受调查。
▲初中学历的肖遥未满19岁时成为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。图片来源/廉洁民权
简历显示,肖遥是初中学历,在未满19岁时成为民权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。
(资料图)
初中学历未满19岁成为法院工作人员,消息一出引舆论关注。5月30日,民权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工作人员回复上游新闻记者称,肖遥是“临时打字员”,不是正式干警。
“廉洁民权”发布的消息显示:民权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肖遥涉嫌严重违法,目前正接受民权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。
肖遥简历:肖遥,男,汉族,1994年8月出生,睢县蓼堤镇人,2013年6月参加工作,群众,初中学历。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,民权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;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,民权县人民法院行政科工作人员;2018年1月起,民权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。
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,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,综合办公室承担了原办公室和原行政科职能。综合办公室别称“法院的专业管家”,职责包括文秘、财务、档案、信息化、后勤等。
5月30日,民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受访时强调,通报上只说了肖遥涉嫌严重违法,没有提及违纪。“我们对外发布的消息,经过层层审核的,准确无误。他涉嫌严重违法的案子还在调查中,不便透露。”
5月30日,民权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,大约两个月前,肖遥被公安机关带走,5月26日民权县纪委监委发布了通报。
民权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工作人员称,肖遥并非该院正式干警,他只是个“临时打字员”。在通报发布之前,该院已将聘用合同、简历等材料交至县纪委监委,“要是通报上说,他是个临时打字员,可能公众的误会会少一点。”
法院招聘“临时打字员”有何流程?如何管理?怎样考核?针对上述问题,政治部工作人员并未回应。
上游新闻记者 苏笃
编辑:徐远哲
责编:郎清湘 李洋
审核:冯飞